公司每年都會發放三節獎金,但不曉得為什麼,總是領到百貨公司的禮券,現金禮券的面額不多,但還是得花時間特地跑一趟百貨公司,已經放了一年沒有使用的一千多元禮券,終於在昨天晚上,沒有什麼感覺的龍王颱風過境後,把禮券處理掉了。
新光三越自從修改了地下室停車的規定後,只願意提供給高消費/高貢獻度客戶,免費停車的優惠,一改大排長龍的景象,我們只花了十分鐘,就停好車上到百貨公司一樓,不過消費滿五百元只可換半小時免費停車,我們估算1~2個小時就得出去,大概還得給他五十元的停車費。
餐廳是我們的目標,韓式銅板烤肉還不難吃,花了600元,然後是豆花跟果汁,花了一百多,這時候就剩下一張一千元的現金禮券,轉戰地下室的麵包坊,用了近一百元買兩塊麵包跟五十元可頌,剛出爐的可頌真好吃,順利地拿到現金的零錢,這時候已經近一個半小時了,收拾一下就馬上回家了,手上積存的禮券終於處理完畢。
「為什麼公司老是要發禮券呢?」我想原因就是要省錢,百貨公司以折扣的優惠方式,販售禮券,對公司來說可以節省一點開支,也順便造就了百貨公司的業績,因為現金禮券(可找零)的關係,現在的禮券已經都是以一百元為單位了,也是要避免客戶用找零的方式取得現金,這也會造成百貨公司實際業績的虧損,禮券販售金額與收入的差距,換句話說,假設百貨公司以九折的方式販賣1000元禮券,現金收入為900元,但業務付出為1000元,理想狀態是,麵包店收到1000元禮券,可向百貨公司請領1000元現金,客戶消費1000元,就是麵包店有1000元業績,必須跟百貨公司拆帳,如果拆帳比例為10%,百貨公司就可以將一開始損失的10%(100元)補回來。但我只買了100元,拿走了900元現金,麵包店只有100元業績,百貨公司拆帳取得5元收益,損失了95元。
我的會計概念不大行,大概只能想到這裡,上面看起來很亂,但只單看麵包店的業績,就知道百貨公司拆帳結果有100跟5元的懸殊差距,如果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,1000元的禮券裡面,實際上包含了公司出的900元,還有百貨公司負擔的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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