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 於 1957年提出,大型組織會花費大量時間在無關禁藥的瑣事上,但是遇到重大議題時,卻能很輕易地通過。這是因為一般人對於重大議題,無法完全理解而怕貿然提出建議而失言。對於一般簡單瑣碎的事情,因為基本認知足夠,故會有很多意見,造成大型組織在事項的討論度,花費的時間與其重要性成反比。
Parkinson 在 Parkinson's law, and other studies in administration 這本書中提出了幾個實例:
1000萬美元的核子反應爐,審查委員中有四個不知道反應爐是什麼,三個不知道有什麼用,兩個不知道預算多少,剩下的其中有兩個對預算有疑慮,一個提出要找專家,一個覺得無法講清楚,所以就不表示意見,整個議題花了2.5mins 通過。
建自行車棚,大家的意見很多,爭論要用什麼材料跟預算多少才合理,花了很多時間大家聽懂了,討論了 45mins,節省 300 美元。
飲料要選什麼?他們花了很多時間討論,有些人覺得不要花時間討論,但有些人爭論要不要提供咖啡,最終他們要求秘書弄清楚每個人的需求再決定。
瑣碎定理是對議題的討論狀況的描述,大部分都會是在一個會議中會發生,要避免發生瑣碎定理的問題,有幾個方法
事先準備
提前告知與會人員會議的議題,大家能預先了解議題內容,才能快速針對議題進行討論。臨時告知的議題,多數人會覺得是意外,沒有先備知識,就無法提出適當的意見進行討論。
事先對於會議定下規則,限制每個人的發言時間,或是要求大家都要發言。
預先安排議程
一般傾向把最重要的事情留到最後再說,但應該把最重要的議題放在最前面討論,要能面對並解決問題,最好的方法就是開門見山
盡可能減少或不開會
減少沒有用的會議,訊息傳遞在現今的科技下,已經不是問題。並不是所有的資訊,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必要要知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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