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6/16

殺人本能 by 喬瑟夫.芬德

這本書是商業周刊第一次推薦的一本小說,獲得了2007年美國驚悚小說獎(Thriller Award)年度最佳小說,故事本身並不會艱澀難懂,文字也都很淺顯,而且很直接地就在一開始,以及序言的部份,就知道主角傑森.史德曼的對手,是不期而遇的一個戰場殺手科特.山姆克,等於是從一開始就知道故事結尾是什麼了。

但這個故事為什麼還是那麼暢銷,首要原因當然是,作者取了一個好書名「殺人本能」,把弱肉強食的紅海職場,適者生存的不二法則,跟戰場結合在一起,在打仗的時候,不是把敵人殺死,就是被殺,每一個人都得練就一身好本領,取人性命是戰場殺手科特.山姆克最熟悉不過的事,在商場上,有了這個本領,當然是如虎添翼,檯面上的正道走不通,就只有求助於檯面下的殺手科特.山姆克。

傑森.史德曼享受了科特.山姆克替他以各種手段,解決了的許多難題,讓他完成了多項不可能的任務,但是當傑森了解,科特的所作所為後,他擔心眼前一切鮮美的果實,會一瞬間化為泡影,他得反擊,對抗殺手所佈下的天羅地網。

傑森.史德曼是個業務員,他所要達成的任務,就是把公司的產品賣掉,他們又都是接觸商業大戶,所以每一個案子都舉足輕重,數量龐大的顯示器只要簽下合約,就能替公司獲取不少利益,他們也都能在公司站穩腳步,傑森使用了許多業務手段要達成目的。

科特.山姆克是個非常重感情的人,他會為了傑森替他找到的工作,而為他赴湯蹈火,這其實很奇怪,只因為幫他找到工作,就可以回報這麼多事情,還可以替他殺人,況且科特.山姆克原本就在拖車廠工作,我實在想不出為甚麼,科特會對傑森這麼友善。

科特最後覺得他被傑森背叛,所以要以更激烈的手段對付傑森,但我不明白的是,既然科特在一開始這麼厲害,能夠殺人於無形,而且都沒有證據被抓到把柄,他何必要跟傑森這麼面對面地對決,最後竟然還會被傑森從網路上學到的炸彈技術,製作成公事包炸彈而被炸死,這真的跟科特一開始,這個天生的殺手形象,完全是兩回事。

但故事的人物性格就是要夠極端、有特色,才會被讀者永遠記住,這可能跟現實生活中的人,有點差別,因多數的人,都有三心二意的毛病。這本小說,的確是成功抓住了我的目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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